徵收土地致工廠歇業停工,其員工資遣費、退休金不列入徵收補償範圍
【公布日期文號】
內政部七十七年八月二十二日台(七七)內地字第六二九四五○號函
【要旨】
徵收土地致工廠歇業停工,其員工資遣費、退休金不列入徵收補償範圍
【內容】
按徵收補償為公法上之義務,依土地法及有關法令之規定,有一定之程序及標準,非可任意為之,本案新建榮鋼鐵公司要求將員工資遣費、退休金列入徵收補償範圍內,衡諸土地法徵收補償專章中,並無是項應予補償之規定,是以不宜列入補償範圍內(行政院六十七年度判字第八Ο八號判決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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