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6日 星期三

★土地重劃買賣諮詢☆政院通過奢侈稅 訂豁免項目

政院通過奢侈稅 訂豁免項目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草案(奢侈稅),對持有非自用住宅在2年內移轉,課徵最高15%特種銷售稅,所徵收的稅課收入將循預算程序,挹注社會福利及救助。
為避免傷及無辜,草案訂有免徵項目。財政部長李述德說,草案訂有9項豁免項目,另有1項是經財政部核准,只要符合「合理、常態及非自願性移轉」原則,財政部會訂通案原則處理。
李述德上午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表示,草案內容規定,持有非自用住宅的房屋及其座落基地、空地在2 年內移轉,將按交易價課徵未滿1年者15%特種銷售稅、12年者10%特種銷售稅。
對於高額消費部分,例如小客車、遊艇、直升機、飛機、超輕型載具單價在新台幣300萬元以上,以及龜殼、玳瑁、珊瑚、象牙、毛皮及其製品、家具單價在50萬元以上,課10%的特種銷售稅;對於入會費每次價格達50萬元,也課10%特種銷售稅。
他表示,特種銷售稅採申報制,由賣方在訂約日後30天內自動申報,若不誠實申報被查到罰3倍。課徵特種銷售稅沒有追溯與否以及訂落日條款的問題,因為稅制是常態的,不應訂落日條款,且不應分地區、訂門檻或是否有賺錢再課稅。
李述德說,課徵特種銷售稅的目的是希望緩和短期移轉非自用住宅的交易頻率,讓房市回歸正常。草案送立法院審議後,尊重立委意見,到目前為止,經與立委初步溝通,大致都覺得是可行的法案。
行政院長吳敦義於草案通過後表示,草案僅對特定貨物及勞務加徵一定稅額,對一般社會大眾的正常交易並無影響,符合量能課稅原則;且所徵收的稅課收入,將循預算程序挹注於社會福利及救助,具有改善所得分配的社會意義。
他說,現行稅制對房地短期移轉的稅賦偏低,容易助長投機行為,引發部分區域的房地價格不正常上漲,社會大眾感受不佳。
吳敦義也指出,社會大眾對高額消費並未負擔應有的稅額也有負面觀感,政府都必須正視並妥適處理,財政部應積極協調立法院朝野黨團,儘速完成立法程序。2011-03-10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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