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6日 星期三

土地重劃☆買賣專業諮詢☆山林地地租無土地法第一百十條規定之適用

山林地地租無土地法第一百十條規定之適用

【公布日期文號】
內政部39102日台內地字第4371號代電 
【要旨】
山林地地租無土地法第一百十條規定之適用
【內容】
查土地法第110條關於地租之規定係指第106條之農地、漁地及牧地而言,並未包括山林地在內,本案自不能適用該條之規定,應該轉飭依照實際收益情形及當地一般習慣斟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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