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登記前之買賣誤以死者名義申辦登記,可先辦理更正登記後由繼承人辦理移轉登記
【公布日期文號】
內政部六十八年七月二日台(六八)內地字第二七一七六號函
【要旨】
總登記前之買賣誤以死者名義申辦登記,可先辦理更正登記後由繼承人辦理移轉登記
【內容】
劉○及其繼承人劉寶○既均死亡於總登記申報前,而總登記仍以劉○為所有人,顯屬錯誤;得由劉寶○之繼承人,依照部頒「臺灣光復初期誤以死者名義申辦土地總登記之處理要點」之規定,申辦更正登記。至劉寶○與劉欲○間之買賣,如屬實在,得於更正登記後由劉欲○之繼承人會同劉寶○之繼承人申辦移轉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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