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6日 星期三

★買賣土地專業諮詢★集體遷村,非屬以公共利益為目的之事業,不得申請徵收土地

集體遷村,非屬以公共利益為目的之事業,不得申請徵收土地

【公布日期文號】
內政部八十二年二月六日台(八二)內地字第八二一四六七號函 
【要旨】
集體遷村,非屬以公共利益為目的之事業,不得申請徵收土地
【內容】
關於屏東縣春日鄉公所,為該鄉歸崇村集體遷村需要,申請徵收土地乙案,因集體遷村,非屬以公共利益為目的之事業,不得依土地法第二百零八條第九款規定申請徵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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