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4日 星期四

★土地買賣專業諮詢★{土地繼承}以繼承宗祧為目的約定被收養者不得繼承收養者財產之收養行為應認為無效

以繼承宗祧為目的約定被收養者不得繼承收養者財產之收養行為應認為無效

【公布日期文號】
內政部四十二年七月二十一日台(四二)內戶字第三三一八二號函 
【要旨】
以繼承宗祧為目的約定被收養者不得繼承收養者財產之收養行為應認為無效
【內容】
一、查以繼承宗祧為目的約定被收養者不得繼承收養者財產之收養行為,應認為無效,法院如加公證,其公證書應為不生公證效力。准請核示戴○○夫婦收養疑義,經函准司法行政部臺四一電參字第四七六七號代電復知,並以內戶字第一六九三四號代電轉請貴省政府查照有案。
二、本案該袁○○收養戴○○為養子,既約定被收養者不得繼承收養者財產,不負擔收養者扶養義務,不負償還收養者債務之義務,又約定收養者死亡時不負喪葬費用,依前開解釋,其收養行為應屬無效,縱經法院公證處就該項收養書約作成認證書,亦不應准其為收養之登記,經函准司法行政部臺(四二)公參字第二九七Ο號函復同意。
※著作權所有嚴禁複製轉載

專業諮詢服務內容:
土地買賣專業諮詢、重劃區土地買賣、土地重劃買賣、畸零土地買賣、日據繼承土地買賣、日據繼承土地登記、土地疑難雜症處理、土地繼承人查訪、土地困難案件辦理、地籍清理繼承人查找、自辦市地重劃諮詢、區段徵收範圍土地買賣、耕地三七五租約諮詢、可送出容積土地買賣、公共設施保留道路用地買賣、公同共有土地買賣、共有人眾多整合買賣、預告登記土地排除、地籍總歸戶查詢
專營土地買賣區域:
士林社子島關渡平原新泰塭仔圳機場捷運A7二重疏洪道蘆洲北側八里台北港五股洲子洋五股新市鎮文山老泉里土城暫緩發展區北北桃公共設施保留地板橋江子翠重劃區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