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4日 星期四

★重劃土地買賣諮詢★出售土地之建物評定現值縱不及基地公告現值之10%如符規定仍可重購退稅

出售土地之建物評定現值縱不及基地公告現值之10%如符規定仍可重購退稅

釋示函令標題
出售土地之建物評定現值縱不及基地公告現值之10%如符規定仍可重購退稅
釋示函令內容(如文號)
○○君出售地上建物建築工程未滿1年且評定現值不及所占基地公告現值10%之土地,嗣於重購土地後申請依土地稅法第35條規定,退還原已繳納之土地增值稅一案,倘經查明該出售土地合於同法第9條及第35條規定之自用住宅用地,仍有上揭第35條第1項第1款規定退還原已繳納土地增值稅之適用。(財政部90/11/07台財稅字第0900456826號函)
※著作權所有嚴禁複製轉載

專業諮詢服務內容:
土地買賣專業諮詢、重劃區土地買賣、土地重劃買賣、畸零土地買賣、日據繼承土地買賣、日據繼承土地登記、土地疑難雜症處理、土地繼承人查訪、土地困難案件辦理、地籍清理繼承人查找、自辦市地重劃諮詢、區段徵收範圍土地買賣、耕地三七五租約諮詢、可送出容積土地買賣、公共設施保留道路用地買賣、公同共有土地買賣、共有人眾多整合買賣、預告登記土地排除、地籍總歸戶查詢
專營土地買賣區域:
士林社子島關渡平原新泰塭仔圳機場捷運A7二重疏洪道蘆洲北側八里台北港五股洲子洋五股新市鎮文山老泉里土城暫緩發展區北北桃公共設施保留地板橋江子翠重劃區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