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有農用倉庫之農地移轉適用免稅規定之條件
釋示函令標題
建有農用倉庫之農地移轉適用免稅規定之條件
釋示函令內容(如文號)
主旨:關於農業用地移轉時,地上已建有供「農用倉庫」使用之房舍,可否依規定免徵土地增值稅一案。說明:二、本案經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88/02/10農企字第88105248號函略以:「關於本案農業用地之移轉是否免徵土地增值稅,本會認為除依現地之使用情形認定外,仍應符合省市政府所定之都市計畫法施行細則或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之規定,始予核免。」本部同意上開意見。(編者註:本函係適用於89年1月28日土地稅法第39條之2修正生效前之案件)(財政部88/03/06台財稅第881902672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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