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6日 星期二

◆土地買賣+疑難專業諮詢◆依建築法調整地形可比照分別共有土地合併分割就價值減少部分課稅

依建築法調整地形可比照分別共有土地合併分割就價值減少部分課稅

釋示函令標題
依建築法調整地形可比照分別共有土地合併分割就價值減少部分課稅
釋示函令內容(如文號)
主旨:關於依建築法第44條或第45條第1項規定調整地形者,調整後,各土地所有權人所取得之土地價值與其原有土地價值有增減時,可否比照分別共有土地合併分割案件,就其價值減少部分課徵土地增值稅乙案。說明:二、案經函准內政部86/02/05台(86)內地字第8601366號函復:「本案本部同意案附台灣省政府財政廳函說明二之意見略以:依建築法第44條或第45條第1項規定調整地形者,係相鄰2筆土地分屬不同所有權人所有,雙方為求達到符合准予建築最小面積之寬度與深度,協議調整地形,因其並非土地整筆交換,其性質與先將2筆土地合併後,按協議調整之地形分割,再辦理共有物分割之情形較為相近,似可比照分別共有土地合併分割案件,就其價值減少部分課徵土地增值稅」,本部贊同上揭內政部意見。(財政部86/02/24台財稅第860078724號函)
※著作權所有嚴禁複製轉載

專業諮詢服務內容:
土地買賣專業諮詢、重劃區土地買賣、土地重劃買賣、畸零土地買賣、日據繼承土地買賣、日據繼承土地登記、土地疑難雜症處理、土地繼承人查訪、土地困難案件辦理、地籍清理繼承人查找、自辦市地重劃諮詢、區段徵收範圍土地買賣、耕地三七五租約諮詢、可送出容積土地買賣、公共設施保留道路用地買賣、公同共有土地買賣、共有人眾多整合買賣、預告登記土地排除、地籍總歸戶查詢
專營土地買賣區域:
士林社子島關渡平原新泰塭仔圳機場捷運A7二重疏洪道蘆洲北側八里台北港五股洲子洋五股新市鎮文山老泉里土城暫緩發展區北北桃公共設施保留地板橋江子翠重劃區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