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以公告現值申報納稅即無逃漏稅之適用
釋示函令標題
如以公告現值申報納稅即無逃漏稅之適用
釋示函令內容(如文號)
查土地稅法第30條規定,土地移轉原則上以公告現值為準,計課土地增值稅。故土地之實際交易價格超過公告現值,當事人如以公告現值申報繳納土地增值稅,尚無稅捐稽徵法第41條規定之適用。(財政部71/11/03台財稅第38007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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