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侈稅課稅對象1年恐不到1萬戶
奢侈稅的1年課稅對象到底有多少?財政部公布最多只會課「2萬戶」,但財政部並未扣除因市場避稅行為造成交易萎縮戶數,若6月上路後,打房造成短期交易萎縮5-8成,課稅對象只會剩下2-5成,為4,000戶到1萬戶。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俗稱奢侈稅)將在6月1日上路,其中最重要目的是打房,對短期買賣不動產加徵重稅。
財政部推估奢侈稅課稅對象和稅收時,前後有不同估計版本。最初第1版,根據內政部統計,台灣1年房屋(含新屋與舊房子)移轉有38萬戶;再依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的土增稅資料,持有土地未滿2年就出售者占1/4,以此推估持有房屋未滿2年就賣出也占1/4,為9.5萬戶。
財政部考慮加徵重稅後將造成市場上持有未滿2年交易量急速下降,大減8成,上述交易量9.5萬戶會縮到只剩2成,為1.9萬戶。但此時因尚未訂出豁免條款,所以沒有排除建商興建完成後的首次移轉。
後來,因奢侈稅訂出豁免條款,「建商興建完成後首次移轉」房子免徵奢侈稅,故財政部改變推估方式,第2版本以1年總交易38萬戶中,建商新成屋占2成,為7.6萬戶。再用持有未滿2年就出售的9.5萬戶,減掉新成屋7.6萬戶,為1.9萬戶,但此方法未考慮加徵重稅後對交易行為產生的影響。
巧的是,前後2個版本估算奢侈稅課稅戶數都是1.9萬戶,但二者前提假設大不同。
後來財政部對外公布,1年奢侈稅課徵約2萬戶,即為第2版本,亦即未考慮避稅行為造成的交易下降,但已排除建商首次移轉的新成屋。
其實「2萬戶」比較精確說法,應是財政部奢侈稅要打擊對象,而非可能被課稅的戶數。課稅對象必須扣除避稅造成的減少戶數。
以91年底土增稅減半徵收實施為例,減半前市場為規避土增稅,延後交易,土地交易量急縮只剩下原本的5成。
奢侈稅以售價總額課稅10%、15%,稅負重,只鎖定2年內交易對象,非常容易避稅,減幅可能大於91年底時。
假設,加徵奢侈稅後持有未滿2年房子交易量大幅減少5-8成,奢侈稅可能只課到2-5成,剩下4000戶到1萬戶。奢侈稅收入原估計129億元也會減少,約只有26-65億元。不過,立法院國民黨團大黨鞭林益世已講過,「奢侈稅目的非稅收,稅收不重要,最好是0」。
工商時報 記者王信人/台北報導2011-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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