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價課稅查核 財部多管齊下
財政部上周五召集5區國稅局,討論奢侈稅實價課稅的查核作業要點,規定為了查稅需要,稅捐稽徵機關可以向房仲業、地政士調閱納稅義務人的不動產成交價格資料;此外,也可以請估價師估價,做為課稅參考。
財政部將如何查「實價課稅」?會不會只針對特別的個案查稅?財政部表示,「每一件都會去查」;國稅局官員表示,「外界對奢侈稅有很高的期待,今年一定會去查稅,務必要做出成績出來」,「查稅的方法很多,例如,先找買方詢問價格,再去問賣方,也可向銀行調查資金流程。
我國特有的「一地三價」(市價、公告地價、公告現值)、「一屋二價」(市價、房屋評定現值),政府至今沒有不動產市價交易資料庫。奢侈稅很依賴誠實申報,外界質疑萬一賣方申報的價格不實,財政部要如何查?
財政部最新訂定奢侈稅「查核作業要點」,規定財稅資料中心要建立自己的不動產交易價格資料庫,內容可參考政府機關或建築商建造房屋成本價格,加上同業合理利潤估算的時價、大型仲介公司網站上買賣資料扣除佣金加成估算的售價、企業出售房屋帳載未折減餘額估算的售價…等。一旦完成,將是我國第一個官方不動產交易價格資料庫。
此外,財政部規定,國稅局可以向房仲業、地政士等業者要求提供交易文件,對業者壓力很大。財政部表示,依據稅捐稽徵法第30條規定,他們就有義務提供,提供方式是「個案式」,並非整批,業者應該很容易做到。
萬一房仲業以他們資料保存不完整為由不予提供?或房仲業者和客戶串通,提供假資料?國稅局官員表示,「房仲業向來都用交易價格抽取佣金,一定有交易紀錄,不能不提供」;「若提供假資料,幫助他人逃漏稅,會涉及刑責,一般業者大概不敢如此」。
為精準查到「時價」,財政部規定,若有需要,國稅局可請估價師協助估價,如果1件估鑑費用幾萬元,但可增加稅收幾百萬元,國庫很划算。
掌握案源方面,財政部規定,各地方稅捐處要把2年內移轉非自用住宅案件的契稅檔,扣除豁免條款中可免稅案件後,通報給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再由財稅資料中心轉給各區國稅局,以便查稅。工商時報 記者王信人/台北報導 2011-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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