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4日 星期三

◆土地買賣+疑難專業諮詢◆納稅人申報契稅符合規定自不得拒絕受理

納稅人申報契稅符合規定自不得拒絕受理

釋示函令標題
納稅人申報契稅符合規定自不得拒絕受理
釋示函令內容
納稅人所申報之房屋契稅,倘符合契稅條例之規定,稽徵機關自不得拒絕受理,前經本部68926日台財稅第36794號函示在案。本案劉女士既已依契稅條例第16條規定提出契稅申報,自應依本部上開函示辦理。至劉女士有無依法院判決書之判決主文完成對待給付,因與契稅之核課無關,應不影響契稅申報之受理。(財政部85/10/02台財稅第850570671號函)
※著作權所有嚴禁複製轉載

專業諮詢服務內容:
土地買賣專業諮詢、重劃區土地買賣、土地重劃買賣、畸零土地買賣、日據繼承土地買賣、日據繼承土地登記、土地疑難雜症處理、土地繼承人查訪、土地困難案件辦理、地籍清理繼承人查找、自辦市地重劃諮詢、區段徵收範圍土地買賣、耕地三七五租約諮詢、可送出容積土地買賣、公共設施保留道路用地買賣、公同共有土地買賣、共有人眾多整合買賣、預告登記土地排除、地籍總歸戶查詢
專營土地買賣區域:
士林社子島關渡平原新泰塭仔圳林口特定區A7牛角坡二重疏洪道二側蘆洲北側新開發特區台北港特定區五股洲子洋五股新市鎮文山老泉里土城暫緩發展區板橋江子翠重劃區板橋浮洲地區淡水新市鎮北北桃公共設施保留地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