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9日 星期一

◆土地重劃買賣+土地買賣諮詢◆房地合併辦理分割應分別計算其分割前後價值依法課稅

房地合併辦理分割應分別計算其分割前後價值依法課稅

釋示函令標題
房地合併辦理分割應分別計算其分割前後價值依法課稅
釋示函令內容
現行土地及房屋之移轉(含分割移轉)係依土地稅法及契稅條例規定,分別課徵土地增值稅及契稅,故土地及房屋分割,應分別就土地或房屋部分報繳土地增值稅或契稅,而本部8176日台財稅第810238739號函,有關共有土地分割,共有人所取得之土地,其價值減少數額在分割後公告土地現值1平方公尺單價以下者,准免由當事人提出共有物分割現值申報,係專指共有土地之分割而言。準此,本案土地房屋一起辦理分割,應分別就土地及房屋分開計算其分割前後價值,依法核課土地增值稅及契稅。(財政部87/09/10台財稅第871964238號函)
※著作權所有嚴禁複製轉載

專業諮詢服務內容:
土地買賣專業諮詢、重劃區土地買賣、土地重劃買賣、畸零土地買賣、日據繼承土地買賣、日據繼承土地登記、土地疑難雜症處理、土地繼承人查訪、土地困難案件辦理、地籍清理繼承人查找、自辦市地重劃諮詢、區段徵收範圍土地買賣、耕地三七五租約諮詢、可送出容積土地買賣、公共設施保留道路用地買賣、公同共有土地買賣、共有人眾多整合買賣、預告登記土地排除、地籍總歸戶查詢
專營土地買賣區域:
士林社子島關渡平原新泰塭仔圳林口特定區A7牛角坡二重疏洪道二側蘆洲北側新開發特區台北港特定區五股洲子洋五股新市鎮文山老泉里土城暫緩發展區板橋江子翠重劃區板橋浮洲地區淡水新市鎮北北桃公共設施保留地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