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4日 星期三

◆重劃土地買賣+土地買賣諮詢◆修法前變更起造人名義修法後取得使用執照者尚無遲報及加徵怠報金問題

修法前變更起造人名義修法後取得使用執照者尚無遲報及加徵怠報金問題

釋示函令標題
修法前變更起造人名義修法後取得使用執照者尚無遲報及加徵怠報金問題
釋示函令內容
建築物於建造完成前,因買賣、交換、贈與,以承受人為建造執照原始起造人或中途變更起造人名義並取得使用執照者,其使用執照核發日雖在88717日契稅條例修正公布生效日以後,但建造執照核發日或中途變更起造人名義,在88716日以前,應適用修正前契稅條例及當時本部相關函釋規定辦理;惟如依修正後法令整體衡酌結果,對其有利,應適用修正後之規定。又88717日契稅條例修正前,建築物於建造完成前,買賣、交換、贈與,以承受人為建造執照原始起造人或中途變更起造人名義應繳納契稅者,因當時實務上係由稽徵機關依主管建築機關通報資料查明核課,尚無遲延申報應否依契稅條例第24條規定加徵怠報金之問題,應適用修正前契稅條例及當時本部相關函釋規定辦理之案件,如有遲延申報情形,應比照未申報者之處理方式,免予加徵怠報金。(財政部90/05/02台財稅字第0900451795號令)
※著作權所有嚴禁複製轉載

專業諮詢服務內容:
土地買賣專業諮詢、重劃區土地買賣、土地重劃買賣、畸零土地買賣、日據繼承土地買賣、日據繼承土地登記、土地疑難雜症處理、土地繼承人查訪、土地困難案件辦理、地籍清理繼承人查找、自辦市地重劃諮詢、區段徵收範圍土地買賣、耕地三七五租約諮詢、可送出容積土地買賣、公共設施保留道路用地買賣、公同共有土地買賣、共有人眾多整合買賣、預告登記土地排除、地籍總歸戶查詢
專營土地買賣區域:
士林社子島關渡平原新泰塭仔圳林口特定區A7牛角坡二重疏洪道二側蘆洲北側新開發特區台北港特定區五股洲子洋五股新市鎮文山老泉里土城暫緩發展區板橋江子翠重劃區板橋浮洲地區淡水新市鎮北北桃公共設施保留地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