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的國宅 三大條件
近來媒體對於政府的住宅政策仍有不斷的批評的聲音,政府的善意是很顯然的,但是一方面「打房」遇到營建界的反對,市場因而萎縮,而房價仍有上漲的呼聲,似乎不見成功;另方面,政府積極推動的社會住宅計畫,每受地方人士反對,因恐影響鄰近地區之房價,學者們都不看好。出租社會住宅,管理困難,經營不易是一端,而計畫中的數量也遠遠不足,與中低收入家庭之需要相距甚遠。誠然,以目前政府已提出的計畫,據說只有一千六百餘戶,且地處偏遠,不符社會大眾的期待。
居住問題是國家最難解決的問題,需要龐大的資源,涉及土地的歸屬與國土的利用,與國家的基本政治信念息息相關,所以徹底解決民居問題者都是社會主義國家。在二戰後的歐洲,俄共與東德是一個極端,曾按需要建造大量的國民住宅。北歐國家,實施民主社會主義,用高稅率來興建大量社會住宅,創造了高品質及富庶的幸福社會。影響所及,西歐國家也推動國民安居的政策,甚至在新加坡也普建國宅。我國信奉的三民主義就是民主而又社會的政治主張,所以在六○、七○年代,在聯合國顧問的建議下,推行開發新市鎮,大量興建國宅的政策。為求效率化,曾成立住宅公司,以合理落實國宅政策的理想。
很可惜,這個政策由於七○年代,為追求快速經濟成長,改採美式個人主義自由經濟的政策,把住宅建設交由私營房地產公司去隨市場需要由民間自行解決。這樣以來,土地投機成為造就富翁最便捷的途徑,官、商之間關係牽扯不清,國民居住問題基本上被忽視了。地方政府所建的少數國宅亦因種種原因,不受民間歡迎,國宅遂成為一個低級居住區的同義語。今天要想重新祭出建幾處社會住宅的手段來解決居住建築飛漲的問題,是很難收效的。
用徵收奢侈稅的手段打房,只是對付豪宅的客戶。豪宅買賣是有錢人的遊戲,無關乎成千上萬的平民的居住問題。他們並不在乎這點稅;只是由於他們的遊戲,使市區居住建築普遍上揚,才是令人頭痛的問題。貧富的差距擴大是豪宅階級產生的原因。政府該做的是重整國民住宅政策,全面的考慮中產階級的居住問題,兼及於弱勢團體。
成功的國宅建設應有幾個條件。
首先,國宅地點宜分散,個案規模宜小,數量宜大。過去的平價住宅大多數量龐大,集中在一起,即使是高樓建築也予人以平民窟的印象。這樣的住宅建設必然失敗,在歐美也時有所聞。國宅建設使用公地,最好如同建設公司建樓,尋找市區中小型土地,如原日式宿舍用地,建造一般住宅,不以國宅為名。這樣做可以把大量國宅散布在全市各處,以較鄰近建築為合理的價格出售或出租,自然可抑制房價上漲。
其次,設計的品質要平實、美觀,大小適當。豪宅為了賣高價,在造型上出花樣,面積亦過大。興建一般民宅要務實,以最經濟的方式設計,最有效的利用空間,耐久而又實用的結構與材料,當然要美觀,要有品味。亦即既便宜,又好用,又好看。這要找一流的建築師主持其事,其成品才能價如國宅而予人高級的感受。
最後是完善的管理制度。一方面,不要想為最低層民眾建救濟住宅。我們的稅率太低,救濟住宅應由慈善團體負責,大家,包括政府捐款幫忙。國宅應視其成本,賣或租給付得起代價的市民,並予以適當的管理,以保持建築物的功能在最佳狀態,且盡量避免違章搭建與鐵窗等設置,常予清洗,使外觀常保亮麗如新。
要滿足這些條件,靠公務員以公家方式處理是做不到的。所以某種形式的住宅公司是必要的,以企業經營的精神來推動,方能期待其成功。
(作者為建築學者)中國時報 漢寶德 2011-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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