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女即次女 繼承遺產說不清
這不是靈異故事,更不是小說情節!現年五十多歲的梁俊儀、梁杰(皆為假名)兩姊弟,父親於去年八月往生,兩人辦理遺產繼承時發現,在戶政資料裡,父親還有個名叫「梁皓文」的女兒,但他們卻從不知道有這個人存在;一頭霧水的兩人回家一問,才知道這個「不存在的女兒」,竟然就是梁俊儀本人!
「從小家人就叫我『皓文』,小時候只覺得是小名,想不到父親過世後,才發現自己小名怎麼來的…」梁俊儀苦笑著說,起初還以為是戶政單位搞錯了。回家追問母親後,才得知原來早在民國四○年代初,梁父受限於軍人身分,結婚不僅需年滿廿八歲,還得經軍方面試核可。
但梁父在廿六歲就與梁母定情,還生下了她。為規避處分,暫時將女兒過繼梁母娘家,並從母姓取名為「張皓文」。到民國四十九年梁父年滿廿八,已達合法結婚年齡,為讓長女「張皓文」回歸梁家,就將長女換名為「梁俊儀」,與同年剛出生的弟弟梁杰一同報戶口,並從陸軍總司令部取得造假的出生證明,載記兩人為雙胞胎。
沒想到,梁母娘家的「張皓文」在官方資料上足足比「梁俊儀」長了兩歲,到了要上學的年紀,娘家收到通知才讓梁家人想起:「啊,對喔!還有這個女兒!」
為了再度讓「同一個女兒」在官方資料上「認祖歸宗」,民國五十三年,梁父辦理認領手續,將娘家的「張皓文」正式更名為「梁皓文」認領回家。未料五十年後,梁父辭世,這段「家族祕辛」又再度掀起波瀾。
為了辦理遺產繼承,戶政單位需要梁家找出「梁皓文」,由她本人宣告放棄遺產繼承權;無奈的是,梁家根本無法證明此人不存在,而過去在陸軍總司令部的所有資料與人事,皆因年代久遠,無從尋起。姐弟倆束手無策,輾轉求助國民黨立委賴士葆。
賴士葆說,第一次接到如此「離奇」的陳情案,由於該個案牽涉太多單位,雖然梁父當初可能有違法之處,但時隔多年,違法事項也已過了法律追溯期;他正在徵詢法務部、內政部戶政司意見,希望能替梁家人解決「不存在的女兒」的問題。
中國時報管婺媛、單厚之/台北報導2011-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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