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4日 星期三

◆重劃土地買賣+土地買賣諮詢◆共有建物經判決分割如部分共有人未依規定報繳契稅經通知仍不報繳者應依法處罰

共有建物經判決分割如部分共有人未依規定報繳契稅經通知仍不報繳者應依法處罰

釋示函令標題
共有建物經判決分割如部分共有人未依規定報繳契稅經通知仍不報繳者應依法處罰
釋示函令內容
依契稅條例第26條規定:「納稅義務人應納契稅,匿報或短報,經主管稽徵機關查得,或經人舉發查明屬實者,除應補繳稅額外,並加處以應納稅額1倍以上3倍以下之罰鍰。」本案徐○○、徐××2人共有建物經法院確定判決分割,徐○○君持分部分已依法申報分割契稅,至徐××君未依規定申繳契稅,經稽徵機關通知申繳契稅,逾期仍不申報繳納,應依上開規定辦理。(財政部85/05/15台財稅第851904956號函)
※著作權所有嚴禁複製轉載

專業諮詢服務內容:
土地買賣專業諮詢、重劃區土地買賣、土地重劃買賣、畸零土地買賣、日據繼承土地買賣、日據繼承土地登記、土地疑難雜症處理、土地繼承人查訪、土地困難案件辦理、地籍清理繼承人查找、自辦市地重劃諮詢、區段徵收範圍土地買賣、耕地三七五租約諮詢、可送出容積土地買賣、公共設施保留道路用地買賣、公同共有土地買賣、共有人眾多整合買賣、預告登記土地排除、地籍總歸戶查詢
專營土地買賣區域:
士林社子島關渡平原新泰塭仔圳林口特定區A7牛角坡二重疏洪道二側蘆洲北側新開發特區台北港特定區五股洲子洋五股新市鎮文山老泉里土城暫緩發展區板橋江子翠重劃區板橋浮洲地區淡水新市鎮北北桃公共設施保留地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