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擴大建照協審 提高效率強化服務
為提高行政效率,強化服務品質,落實行政技術分立原則,新北市政府自2011年6月1日起擴大實施建築執照委託公會協審範圍,由原來5樓以下擴大至7樓以下公、私有建築物,同時配合單一窗口掛號、明訂協審作業流程、簡化各局處室會辦程序並訂定相關督導、爭議處理、獎懲制度等,以達到縮短發照時間之目標。工務局強調,委請建築師公會加入證照審核行列,除可建立專業公信力外,並讓審查速度更快,制度更為公開透明。
值得一提的是,在建築師公會協助新北市擴大實施建照協審後,進而加速建築執照核發速度,縮短建築執照預審流程,自6月1日起,工務局將原有建造執照申請案涉及停車獎勵、開放空間等審查案件預審,由原訂之20至45日,精簡為11至41日,其中停車獎勵審查由原訂之40日大幅縮減為23日。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表示,自2007年1月起委託建築師公會協審建照,原委託協審範圍為規模5樓以下非公有建築物,以去年為例,全年度新北市政府計核發1025件建築執照,平均每11天核發1件建照,擴大委請公會協審後,希望能加快核發速度至10天以內。
為提高行政效率加速審查,自2011年3月13日召開市政會議決議,由秘書長及二位副秘書長及研考會主委針對各局處證照發放制度組成專案小組進行研議,歷經8次會議討論,決定自今年6月1日起,擴大建照協審範圍由現行之5樓以下放寬為7樓以下公、私有建築物,未來更有可能積極逐步推動更高樓層擴大協審,不但可彌補建管人力之不足,更可擴大服務全市民眾,提昇服務品質。
工務局長高宗正表示,在籌辦擴大協審過程中,多次與建築師公會、建築開發同業公會進行開會研商,除了建照協審外,另外完成包括訂定作業流程、制訂各項表格書件、調整審查決行層級、建立督導、獎懲及爭議處理機制、編撰教材舉辦教育訓練等配套措施,期使制度更臻完善,落實行政技術分立。
新北市自縣市升格後,為保障民眾權益兼顧執照核發效率,結合建築師的專業長才,在嚴謹的機制下完成建築執照的協審,並落實發照階段立即查核制度,以降低於執照核發後發現缺失,需辦理變更設計的機率,避免公私兩損,讓發照作業更加透明化,解除民眾對行政部門審查作業疑慮,提升市府整體施政形象。
MyGoNews方暮晨/台北報導2011-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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