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9日 星期四

◆重劃土地買賣+土地買賣諮詢◆持分共有房屋未辦理分單繳納之房屋稅欠稅額已達限制出境標準應否連帶限制出境釋疑

持分共有房屋未辦理分單繳納之房屋稅欠稅額已達限制出境標準應否連帶限制出境釋疑

釋示函令標題
持分共有房屋未辦理分單繳納之房屋稅欠稅額已達限制出境標準應否連帶限制出境釋疑
釋示函令內容
主旨:納稅義務人趙君等7人持分共有房屋,未辦理分單繳納,其房屋稅欠繳稅額已達限制出境之條件,全體持分共有人是否須負連帶責任,一併限制出境乙案。說明:二、按數人持分共有房屋,持分共有人有無申請分單繳納房屋稅,僅係稽徵實務上稅單之記載及發單方式之不同,並未改變其為持分共有之本質;另按稅捐稽徵法第12條規定「共有財產未設管理人者,共有人各按其應有部分負納稅義務」,是無論其有無辦理分單繳納,各持分共有人僅就其應有部分負房屋稅之納稅義務。至應否對各持分共有人限制出境,則應依稅捐稽徵法第24條第3項及限制欠稅人或欠稅營利事業負責人出境實施辦法第2條規定辦理。(財政部96/01/31台財稅字第09604500660號函)
※著作權所有嚴禁複製轉載

專業諮詢服務內容:
土地買賣專業諮詢、重劃區土地買賣、土地重劃區買賣、區段徵收範圍土地買賣、畸零土地買賣、日據繼承土地買賣、公共設施保留道路用地買賣、可送出容積土地買賣、日據繼承土地登記、公同共有土地買賣、共有人眾多整合土地買賣、土地疑難雜症處理、土地繼承人查訪、土地困難案件辦理、地籍清理繼承人專辦查找、自辦市地重劃業務諮詢、耕地三七五租約諮詢、預告登記土地排除、地籍總歸戶查詢、共有人死亡絕嗣土地買賣
專營土地買賣區域:
新泰塭仔圳新莊知識產業園區林口特定區A7牛角坡二重疏洪道二側蘆洲北側新開發特區八里台北港特定區士林社子島關渡平原五股洲子洋五股新市鎮土城暫緩發展區板橋江子翠重劃區板橋浮洲地區淡水新市鎮文山老泉里北投奇岩新社區北投士林科學園區 北北桃公共設施保留地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