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9日 星期四

◆重劃土地買賣+土地買賣諮詢◆公有土地記帳緩繳土地賦稅徵收期間之適用

公有土地記帳緩繳土地賦稅徵收期間之適用

釋示函令標題
公有土地記帳緩繳土地賦稅徵收期間之適用
釋示函令內容
主旨:公有土地暫行記帳緩繳之土地賦稅,可否適用稅捐稽徵法第23條規定辦理乙案,請照說明二辦理。說明:二、本案經邀集貴廳等有關機關會商結論:「一、國有房地暫行記帳緩繳之賦稅,在緩繳期間不適用稅捐稽徵法第23條有關徵收期間之規定,應自緩繳原因消滅之日起尚未徵起者,始得依據上項法條規定辦理。二、省、市地方政府所有房地,原准記帳緩繳之賦稅,除比照第一點辦理外,所應繳或欠繳之賦稅,應由省、市財政廳、局積極查明清理。三、國有財產法第8條修正前國有土地暫行記帳緩繳之土地賦稅,應依照本部62台財稅第30334號令規定辦理。亦即未放租無收益之房地賦稅,其已依行政院台612103號令頒國有房地產清理辦法規定清理出售或放租者,應就其補收租金或使用費用分單清繳;上項院頒清理期限屆滿後,仍無法處理者,應於屆滿後1年內籌編預算清繳。本案國有土地倘仍有未依照上述部令規定編列預算清繳者,應即由管轄稅捐稽徵處函請各該土地管理機關依照規定清繳。」請照會商結論辦理。(財政部66/06/10台財稅第33811號函)
※著作權所有嚴禁複製轉載

專業諮詢服務內容:
土地買賣專業諮詢、重劃區土地買賣、土地重劃區買賣、區段徵收範圍土地買賣、畸零土地買賣、日據繼承土地買賣、公共設施保留道路用地買賣、可送出容積土地買賣、日據繼承土地登記、公同共有土地買賣、共有人眾多整合土地買賣、土地疑難雜症處理、土地繼承人查訪、土地困難案件辦理、地籍清理繼承人專辦查找、自辦市地重劃業務諮詢、耕地三七五租約諮詢、預告登記土地排除、地籍總歸戶查詢、共有人死亡絕嗣土地買賣
專營土地買賣區域:
新泰塭仔圳新莊知識產業園區林口特定區A7牛角坡二重疏洪道二側蘆洲北側新開發特區八里台北港特定區士林社子島關渡平原五股洲子洋五股新市鎮土城暫緩發展區板橋江子翠重劃區板橋浮洲地區淡水新市鎮文山老泉里北投奇岩新社區北投士林科學園區 北北桃公共設施保留地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