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據時期私產繼承問題
Q1:
1.曾祖父日據時奇土地為私產.祖父日據時代被祖母招贅.請問曾祖父過世後祖父可以繼承私產嗎?若祖父過世.祖母是否有權繼承呢?
2.伯父為長孫.因祖父為祖母招贅.所以伯父從小從母姓.請問可以繼承曾祖父的私產嗎?
A1:
一、本案祖父雖被招贅,仍為曾祖父之直系血親卑親屬,可以繼承曾祖父之私產。若本案祖父死亡日期仍為日據時期,則因有直系血親卑親屬(伯父、父親…)故配偶(祖母)無繼承權;若本案祖父死亡日期在台灣光復後,則依民法1144條「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
二、若本案祖父死亡日期為日據時期,則伯父繼承權依繼承登記法令補充規定第10點「日據時期招婿(贅夫)與妻所生子女,冠母姓者,繼承其母之遺產,冠父姓者,繼承其父之遺產。但父母共同商議決定繼承關係者,從其約定。」辦理;若本案祖父死亡日期在台灣光復後則依民法規定伯父有繼承權。
Q2:
因日據時代曾祖父土地為私產.祖父過世後為姑姑所繼承.但姑姑於94年過世.請問他配偶及子女都有繼承權嗎?
A2:
別執著於「私產」二字,既經姑姑繼承即為其財產,姑姑94年過世依民法第1138條及1144條配偶及子女都有繼承權。
Q3:
1.本案曾祖父於大正(民國)7年11月14ㄖ死亡.其中有一女為大正(民國)8年8月30日為曾祖母收養之養女.請問此女有繼承權嗎?
2.本案其中一位姑姑.ㄖ據戶籍資料為祖父之同居寄屬人.並未有(收養)或(養子緣組除戶)字樣.但是姑姑身分證上父母登記為祖父及祖母的名字.請問姑姑有繼承權嗎?
A3:
一、民法第1條:民事,法律所未規定者,依習慣;無習慣者,依法理。
二、繼承開始於台灣光復以前者,應依台灣光復前繼承習慣辦理,在日據時期繼承規定中常見引用『台灣民事習慣調查報告第~頁』字樣,戶籍謄本中的『稱謂』也較複雜~~
三、身分證記載與日據時期戶籍謄本無法謀合,您可能要戶籍謄本沿革著手~~
還是建議您如果本案曾祖父的遺產現在才要辦理繼承登記,可以參考「繼承登記法令補充規定」(81年才有)有較完備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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