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屋定型化契約初檢 2/3不合格
預售屋定型化契約新制5月1日上路,仍舊有三分之二以上業者不符規定。
履保雨遮第一波查核結果
預售屋定型化契約新制5月1日上路,內政部3日公布第一波查核結果,初檢不合格率高達67%,雖然已限期改善,但內政部長江宜樺對此並不滿意。9月將進行第二波預售屋建案查核行動。
第一波初檢不合格的建商共有11家,包括位於台北市的欣聯建設開發(湖山妍)、富邦建設(富邦九莊)、喬弘建設(官景)等。
預售屋定型化契約新制5月1日即上路,內政部日前函各地方政府針對轄內預售屋建案進行查核。其中共抽查231家建商,扣除無預售屋建案57家,查核174件預售屋買賣契約書,符合新制規定者有58件,不符合有116件,不合格率高達67%。
地政司副司長王靚秀表示,這次查核發現,業者提供的定型化契約,在履約保證不合格部分,沒有將不動產開發信託、價金返還保證、價金信託、同業連帶擔保、公會連帶保證等5種「履約保證」條款列入,以供選擇,或雖有列明,但契約書未勾選何種保證機制。
初檢不合格業者都於15天內限期改善,但對初檢時高達67%不合格率,江宜樺表示不甚滿意,為保障消費者權益,落實新制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內政部已函請地方政府於9月進行第二波查核行動。
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新制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納入「履約保證機制」及「屋簷雨遮登記不計價」兩項措施。
第一波抽查結果顯示,查核七大項目均不符合規定者計11家建商,分別位於新北市的根億建設(杜拜The Palm Island)、德盛開發(玉上園)、興格建設(名人賞);位於台北市的欣聯建設開發(湖山妍)、富邦建設(富邦九莊)、喬弘建設(官景)。
還有位於台中市的佑松營造(新光硯)、台南市致穩建設(富里昂)、村莊建設(村莊和農)、宜蘭縣紘大建設(紘大旺築)、雲林縣湖山建設(歐洲之星Ⅲ)。這些不符合規定的建商,複查後確定已依規定改正完畢。
對於未採用新制預售屋定型化契約,經舉發後且未能限期改善之業者,可依消費者保護法第58條規定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並可連續罰,要求限期改善。
工商時報 記者呂雪彗/台北報導 2011-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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