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3日 星期三

◆土地買賣+疑難專業諮詢◆縣政府擬定之都市計畫不得由縣轄市公所辦理通盤檢討

縣政府擬定之都市計畫不得由縣轄市公所辦理通盤檢討 
內政部75.5.22台內營字第三九七八五三號函
查變更花蓮(美崙新市區、西部地區、舊市區、國慶地區)都市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其檢討範圍包括四個計畫地區,擬合併辦理通盤檢討,依法自無不可,惟查上開四個都市計畫地區原擬定機關分屬為縣政府、市公所及鄉公所,為健全該地區都市整體發展,並符合都市計畫法第十三條及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二十條之規定,其合併辦理通盤檢討之機關自應以花蓮縣政府為宜。
※著作權所有嚴禁複製轉載

專業諮詢服務內容:
土地買賣專業諮詢、重劃區土地買賣、土地重劃區買賣、區段徵收範圍土地買賣、畸零土地買賣、日據繼承土地買賣、公共設施保留道路用地買賣、可送出容積土地買賣、日據繼承土地登記、公同共有土地買賣、共有人眾多整合土地買賣、土地疑難雜症處理、土地繼承人查訪、土地困難案件辦理、地籍清理繼承人專辦查找、自辦市地重劃業務諮詢、耕地三七五租約諮詢、預告登記土地排除、地籍總歸戶查詢、共有人死亡絕戶土地買賣
專營土地買賣區域:
新泰塭仔圳新莊知識產業園區林口特定區A7牛角坡二重疏洪道二側蘆洲北側新開發特區八里台北港特定區士林社子島關渡平原五股洲子洋五股新市鎮土城暫緩發展區板橋江子翠重劃區板橋浮洲地區淡水新市鎮文山老泉里北投奇岩新社區北投士林科學園區 北北桃公共設施保留地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