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權國宅 賣屋不賣地
【聯合報/記者周志豪/台北報導2011/09/05】為解決86年間,416戶「設定地上權」國宅「有屋無地」名份不清問題,北市府去年10月決定賣地給這些住戶。但這項政策,因中央認為適法性有問題而喊卡,將改朝「不賣地」方向規劃,全案並將於開議後送審。
北市府於民國86年間,仿新加坡國宅「賣屋不賣地」模式,以設定地上權50年方式,分別於文山萬寧國宅、萬安國宅、內湖影劇五村、共416戶試辦、出售地上權國宅。
但因根據國宅條例認定,國宅僅「出租」與「出售」2種,沒有所謂「賣屋不賣地」,導致該案於86年與87年底接連遭內政部與監察院糾正,停擺迄今已13年。當初購買國宅住戶也因名份不清,紛紛表示,願意購買土地。
北市府因此主動提案修正「台北市國民住宅土地設定地上權實施要點」,去年10月經議會通過,增列設定地上權國宅土地出售條款。規定只要各地上權國宅八成以上住戶同意購買土地,市府便可出售。
但都發局官員私下表示,該案呈請中央釐清適法性過程,內政部認為土地設定地上權後,已非一般公用土地,不適用《土地法》第25條,讓該要點失法源依據。
之後財政部也以市府僅以「實施要點」決定賣地,法位階太低,直接否定該要點法律效力。在「無路可走下」,經市長郝龍斌裁示,決定朝不賣地方向規劃,擬修正,實施要點也將於市議會開議後送審。
北市都發局長丁育群坦承,目前確實朝「不賣地」方向重修該要點。丁育群說,政府一貫立場即是國有地「只租不賣」,特別是北市市有土地少,必須做最有效利用,此一決定也符合輿論期待。
至於前後立場轉折是否引發失信問題,丁育群回應,會再與住戶說明,爭取諒解。
專業諮詢服務內容:
土地買賣專業諮詢、重劃區土地買賣、土地重劃區買賣、區段徵收範圍土地買賣、畸零土地買賣、日據繼承土地買賣、公共設施保留道路用地買賣、可送出容積土地買賣、日據繼承土地登記、公同共有土地買賣、共有人眾多整合土地買賣、土地疑難雜症處理、土地繼承人查訪、土地困難案件辦理、地籍清理繼承人專辦查找、自辦市地重劃業務諮詢、耕地三七五租約諮詢、預告登記土地排除、地籍總歸戶查詢、共有人死亡絕戶土地買賣
專營土地買賣區域:
新泰塭仔圳、新莊知識產業園區、林口特定區A7牛角坡站、二重疏洪道二側、蘆洲北側新開發特區、八里台北港特定區、士林社子島、關渡平原、五股洲子洋、五股新市鎮、土城暫緩發展區、板橋江子翠重劃區、板橋浮洲地區、淡水新市鎮、文山老泉里、北投奇岩新社區、北投士林科學園區、 北北桃公共設施保留地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