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府準備課徵空地稅
【MyGoNews廖賢龍/台北報導2011-08-25】新北市政府表示,自2011年1月份財政部與內政部會銜發布廢止停徵空地稅函釋以來,即由地政局、財政局、城鄉局、工務局、經發局、稅捐稽徵處等跨局室積極擬定執行步驟、分工等相關議題及建置基本資料,以為後續因應。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表示,有關空地稅開徵,首先應確認空地稅施行範圍,新北市將以極需開發但建地不足的地區為開徵範圍,以達到防止囤地,促進土地利用的目標。依平均地權條例第26條及其施行細則第40、42條等相關規定,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對於私有空地,得視建設發展情形,分別劃定區域,限期建築;逾期未建築者,按該宗土地應納地價稅基本稅額加徵二倍至五倍的空地稅。
新北市政府將依規定劃定限期建築區域,報請內政部核定後,通知土地所有權人限期2年內建築。加徵空地稅的倍數,將視都市發展情形擬訂後,報請行政院核定。至於限期建築區域、宗地面積限制等執行細節,新北市政府地政局將於近期召會研訂後據以實施。
專業諮詢服務內容:
土地買賣專業諮詢、重劃區土地買賣、土地重劃區買賣、區段徵收範圍土地買賣、畸零土地買賣、日據繼承土地買賣、公共設施保留道路用地買賣、可送出容積土地買賣、日據繼承土地登記、公同共有土地買賣、共有人眾多整合土地買賣、土地疑難雜症處理、土地繼承人查訪、土地困難案件辦理、地籍清理繼承人專辦查找、自辦市地重劃業務諮詢、耕地三七五租約諮詢、預告登記土地排除、地籍總歸戶查詢、共有人死亡絕戶土地買賣
專營土地買賣區域:
新泰塭仔圳、新莊知識產業園區、林口特定區A7牛角坡站、二重疏洪道二側、蘆洲北側新開發特區、八里台北港特定區、士林社子島、關渡平原、五股洲子洋、五股新市鎮、土城暫緩發展區、板橋江子翠重劃區、板橋浮洲地區、淡水新市鎮、文山老泉里、北投奇岩新社區、北投士林科學園區、 北北桃公共設施保留地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