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房屋土地買賣 財長:以時價課稅不可行
大台北房地產高漲,炒樓者賺取暴利,社會關切國庫沒有課到稅,財政長李述德昨天表示,將對短期買賣房地而賺取暴利的人課稅,但如果以時價課徵「交易稅」,會傷及因資金需求而認賠出售房地的人,並不可行。
現行土地公告現值1年只調整1次,造成土地在1年以內交易時,土增稅為零,傳聞財政部研議要另外立特別法的方式,以「交易價格」課徵「交易稅」,以補強現行土增稅的不足。
但是財政部次長張盛和昨天表示,他說,「傳聞是錯的,財政部沒有上述的方案,一切還在研究中。」
李述德昨天晚上在台南表示,如果高價房地產一律用「交易價格」課徵交易稅,萬一有人因為資金調度需要,而認賠出售土地,也會被課到稅,這樣的情形財政部一定會被罵死。財政部一定要「面面俱到」,就變成「面面顧不到」,因此方案尚未成熟。
李述德表示,稅有三大體系:1.所得稅;2.財產稅;3.消費稅,不動產在1年以內的買賣,到底要課那一種稅?財政部目前還沒有答案。
財產稅的問題關鍵在於我國的「一地有三價」,即土地公告地價、土地公告現值、市價,而「一屋有兩價」,即房屋評定現值與市價,土地公告現值和房屋評價現值都遠低於市價,李述德舉例表示,台北市的土地公告現值是市價的8成,公告地價是市價的4成,其他縣市都更低。工商時報 記者王信人/台南報導2010-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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