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開發權下放,農地遭蠶食
桃園航空城、大埔都市計畫、高鐵特定區,各縣市開發計畫,讓大片綠油油的農田變成水泥叢林。農委會十二日舉辦「全國農業與農地研討會」,與會學者痛批,政府將三十公頃以下土地開發審核權下放地方,使珍貴農地遭蠶食鯨吞。以桃園航空城為例,原屬農業區土地占總計畫四一%,「二十年後,我們還會有農業嗎?」
昨日應邀演講的台北大學都市計畫所教授周志龍表示,九十八年四月內政部修正《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變更標準委託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審查 作業要點》,三十公頃以下土地審查權下放至地方政府,導致地方將大片土地分割便宜行事,「每小塊看起來都沒問題,合起來就大有問題!」
他指出,九十年各類都市計畫可容納人口已達 二千四百萬人,但實際居住只有一千七百萬人,差距相當三個台北市人口。持續開發造鎮供過於求,並浪費大量精華農業土地,危及糧食供應能力。
苗栗後龍灣寶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洪箱說,鄉下人世代種田,後龍一名老人中風後身體不方便,還是堅持種菜,要讓土地餵飽子子孫孫。一般人不會瞭解這種心情,政府也只想把後龍弄成科技園區,「子孫的飯都不知道在哪裡,難怪大家不敢生孩子!」
面對連串質疑,內政部營建署綜合企畫組長張繼時回應,該規定的確造成一些爭議,內政部打算修改要點。去年八月間,內政部檢討土地開發相關事宜後,初步決定內政部將收回部分土地開發審核權,但尚須與地方政府協調後確認,預計近期內開會討論。
內政部表示,營建署初步改善計畫是,三十公頃以下土地開發審核權下放地方維持不變,但屬「特殊敏感地區」如沿海地區、集水區、地層下陷嚴重區、農業區等地區,開發面積超十公頃以上,就需回到中央審查。
對於農村社區土地重畫機制,內政部也希望收回中央。內政部指出,目前農村社區的公設、公路改善等,原本可由地方政府以公共需求為前提重畫,但因地方政府規畫時,常忽略區域性或整體性發展,造成過多土地變更為建築用地,發展失衡。營建署也建議此部分應由中央評估區域或整體發展規畫。
中國時報─陳至中、管婺媛/台北報導201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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