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18日 星期五

★土地買賣★倘抵押權人同意減少抵押物擔保之所有權範圍較之減少之擔保債權金額與原擔保債權金額之比例二者均相當時,部分建物基地所有權人會同抵押權人申辦抵押權內容變更登記,得予受理(一)

區分所有建物之基地全部融資設定抵押權,倘抵押權人同意減少抵押物擔保之所有權範圍較之減少之擔保債權金額與原擔保債權金額之比例二者均相當時,部分建物基地所有權人會同抵押權人申辦抵押權內容變更登記,得予受理()

【公布日期文號】
內政部八十四年七月十七日台(八四)內地字第八四一三七號函
【要旨】
區分所有建物之基地全部融資設定抵押權,倘抵押權人同意減少抵押物擔保之所有權範圍較之減少之擔保債權金額與原擔保債權金額之比例二者均相當時,部分建物基地所有權人會同抵押權人申辦抵押權內容變更登記,得予受理
【內容】
本部八十二年十二月十七日臺八二內地字第八二一三三Ο一號函,關於登記時應於其他登記事項欄加註「塗銷○○○所有權分之所擔保之抵押權」乙節,於實施地籍資料電子處理地區免於他項權利部之其他登記事項欄加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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