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1日 星期一

★土地買賣專業諮詢★相同所有權人之土地及建物併同移轉予同一人所有,得免分件申請登記

相同所有權人之土地及建物併同移轉予同一人所有,得免分件申請登記

【公布日期文號】
內政部七十八年三月三十一日台(七八)內地字第七八一五四號函
【要旨】
相同所有權人之土地及建物併同移轉予同一人所有,得免分件申請登記
【內容】
相同所有權人之土地及建物併同移轉予同一人所有,其立約日期不同,如登記申請書列明各原因發生日期者,得免分件辦理登記申請。
※著作權所有嚴禁複製轉載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