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1日 星期一

★土地買賣專業諮詢★未編列門牌建物不得辦理登記

未編列門牌建物不得辦理登記

【公布日期文號】
內政部七十六年十一月七日台(七六)內地字第五四五四四一號函
【要旨】
未編列門牌建物不得辦理登記
【內容】按建物門牌乃建物登記之重要標示之一,旨在確知建物坐落之地址,以利公私行為之行使。本案警衛室既未編釘門牌,無從確知其所在,其申請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應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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