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5日 星期五

★土地買賣★建物滅失日期係指建物滅失事實發生之日

建物滅失日期係指建物滅失事實發生之日

【公布日期文號】
內政部七十九年七月五日台(七九)內地字第八一一一八三號函 
【要旨】
建物滅失日期係指建物滅失事實發生之日
【內容】
查土地登記規則第三十一條規定「建物滅失時,該建物所有權人未於規定期限內申請消滅登記者,土地所有權人或其他權利人得代位申請之。...」,該條所稱「規定期限」,依本部七十年二月十日台內地字第二Ο四二號函釋為「應為權利變更之日起一個月內為之」。按建物標的滅失為一事實,而非法律行為,故該權利變更之日自應指建物滅失事實發生之日。本案建物滅失日期為何,係屬事實認定問題,請本於職權逕行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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