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18日 星期五

★土地買賣★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土地上有查封之未登記建物,非屬農舍者,該土地得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土地上有查封之未登記建物,非屬農舍者,該土地得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

【公布日期文號】
內政部八十八年十一月五日台(八八)內中地字第八八一九二八五號函 
【要旨】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土地上有查封之未登記建物,非屬農舍者,該土地得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
【內容】
按「農舍不得單獨設定抵押權」「農舍與農地所有權人不一時,農舍與農地應否併同移轉」前經本部七十二年八月十日台(七二)內地字第一七五八一一號函及八十六年八月八日台(八六)內地字第八六八四八六九號函示有案,本案土地編定為「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其地上有查封之未登記建物,倘經查明其非屬農舍,得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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