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9日 星期三

★土地買賣諮詢★{土地重劃}自辦市地重劃區地籍測量實施計畫,應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辦理

自辦市地重劃區地籍測量實施計畫,應由直轄市或縣()主管機關辦理

【公布日期文號】
94527日台內地字第0940069301號函 
【要旨】
自辦市地重劃區地籍測量實施計畫,應由直轄市或縣()主管機關辦理
【內容】
地籍整理為自辦市地重劃之主要程序之一,亦應由直轄市或縣()主管機關辦理,是以有關之地籍測量實施計畫,應由該權責機關依土地法第45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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