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3日 星期三

★土地買賣專業諮詢★{日據繼承}繼承權之取得不因日據時期出嫁而受影響

繼承權之取得不因日據時期出嫁而受影響

【公布日期文號】
內政部四十八年四月二十一日台(四八)內地字第六一號令 
【要旨】
繼承權之取得不因日據時期出嫁而受影響
【內容】
本案經函准司法行政部台函民一八Ο三號函:「查繼承人因繼承開始原因發生即當然取得繼承權,本件被繼承人死亡於民國四十四年十月二十三日,其開始繼承係在我國繼承法施行於台灣省之後,繼承人既為被繼承人之婚生女,依我國民法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第一款之規定繼承人即有繼承被繼承人遺產之權,不因其在日據時代出嫁與福建省人及台灣省光復後未在台設籍而受影響。」
※著作權所有嚴禁複製轉載

專業諮詢服務內容:
土地買賣專業諮詢、重劃區土地買賣、土地重劃買賣、畸零土地買賣、日據繼承土地買賣、日據繼承土地登記、土地疑難雜症處理、土地繼承人查訪、土地困難案件辦理、地籍清理繼承人查找、自辦市地重劃諮詢、區段徵收範圍土地買賣、耕地三七五租約諮詢、可送出容積土地買賣、公共設施保留道路用地買賣、公同共有土地買賣、共有人眾多整合買賣、預告登記土地排除、地籍總歸戶查詢
專營土地買賣區域:
士林社子島關渡平原新泰塭仔圳機場捷運A7二重疏洪道蘆洲北側八里台北港五股洲子洋五股新市鎮文山老泉里土城暫緩發展區北北桃公共設施保留地板橋江子翠重劃區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