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日 星期二

★土地買賣專業諮詢★公司經營動產估價業務,內政部主管法令尚無限制

公司經營動產估價業務,內政部主管法令尚無限制

【公布日期文號】
 內政部七十七年十二月十九日台內地字第六六三六四號函 
【要旨】
公司經營動產估價業務,內政部主管法令尚無限制
【內容】
關於公司申請經營「動產之鑑定及估價(製造用機械設備、汽車、船舶、有價證券及古董等)」業務,本部主管法令尚無限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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