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權移轉前已到期之工程受益費准自漲價總額中扣除
釋示函令標題
產權移轉前已到期之工程受益費准自漲價總額中扣除
釋示函令內容(如文號)
主旨:土地所有權人於繳納土地增值稅後,辦理產權移轉登記前公告開徵之工程受益費,不得適用工程受益費條例第6條規定,由土地買受人出具承諾書繳納辦法辦理。說明:二、查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第6條第2、3項規定:就土地及其改良物徵收之工程受益費,於各該工程開工之日起,至完工後1年內開徵。第1項受益範圍內之土地及其改良物公告後之移轉,除因繼承者外,應由買受人出具承諾書,願依照規定繳納未到期之工程受益費或先將工程受益費全部繳清,始得辦理移轉登記;經查封拍賣者亦同。上項所規定由買受人承諾繳納工程受益費之辦法,僅對土地移轉登記前未到期之工程受益費而言。本案土地所有權人○君出售土地繳納土地增值稅後,在未辦理產權移轉登記前,該項土地工程受益費既已開徵,自不適用上開法條所稱未到期之工程受益費,由買受人出具承諾書繳納之規定,仍應由土地所有權人○君繳納,並准於土地漲價總數額中扣除;其溢繳之土地增值稅,准予退還。(財政部67/07/18台財稅第34752號函)
※著作權所有嚴禁複製轉載
專業諮詢服務內容:
土地買賣專業諮詢、重劃區土地買賣、土地重劃買賣、畸零土地買賣、日據繼承土地買賣、日據繼承土地登記、土地疑難雜症處理、土地繼承人查訪、土地困難案件辦理、地籍清理繼承人查找、自辦市地重劃諮詢、區段徵收範圍土地買賣、耕地三七五租約諮詢、可送出容積土地買賣、公共設施保留道路用地買賣、公同共有土地買賣、共有人眾多整合買賣、預告登記土地排除、地籍總歸戶查詢
專營土地買賣區域:
士林社子島、關渡平原、新泰塭仔圳、機場捷運A7站、二重疏洪道、蘆洲北側、八里台北港、五股洲子洋、五股新市鎮、文山老泉里、土城暫緩發展區、北北桃公共設施保留地、板橋江子翠重劃區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