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0日 星期三

◆土地買賣+疑難專業諮詢◆法院依法委託資產管理公司拍賣土地其移轉現值比照法院拍賣審核

法院依法委託資產管理公司拍賣土地其移轉現值比照法院拍賣審核

釋示函令標題
法院依法委託資產管理公司拍賣土地其移轉現值比照法院拍賣審核
釋示函令內容(如文號)
主旨:有關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依金融機構合併法第15條第3項規定委託○○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辦理不動產拍賣,可否比照法院拍賣之土地,依土地稅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規定審核其移轉現值乙案。說明:二、金融機構合併法第15條第3項規定:「資產管理公司或第1項第3款經主管機關認可之公正第3人,得受強制執行機關之委託及監督,依強制執行法辦理金融機構聲請之強制執行事件。」又依案附之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92/05/29九十二年度民執新行字第11號函:「本院委由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辦理拍賣業務,係先後報請臺灣高等法院,轉陳司法院核備同意,始完成簽約事宜。所有之執行業務,亦完全依強制執行法,及應行注意事項辦理。故有關執行標的所拍定之價格,當同具有其公信力。」及該處92/04/30九十二年度民執新行字第10號函:「本院依金融機構合併法第15條第3項之規定,委託××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辦理不動產拍賣、變賣業務,委託業務亦包括所有需洽請貴單位代為查詢函復事項(如增值稅、營業稅等」準此,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既依法委託××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辦理不動產拍賣業務,則該公司受託拍賣土地,應與法院拍賣土地具同1效果,故是類案件土地移轉現值之審核,可參據土地稅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規定辦理;至於依臺灣地區土地房屋強制執行聯繫辦法中相關查復核算土地增值稅事項,可否逕為函復該受託公司乙節,請本於職權參照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上函所述委託業務範圍核處。(財政部92/08/28台財稅字第0920454764號函)
※著作權所有嚴禁複製轉載

專業諮詢服務內容:
土地買賣專業諮詢、重劃區土地買賣、土地重劃買賣、畸零土地買賣、日據繼承土地買賣、日據繼承土地登記、土地疑難雜症處理、土地繼承人查訪、土地困難案件辦理、地籍清理繼承人查找、自辦市地重劃諮詢、區段徵收範圍土地買賣、耕地三七五租約諮詢、可送出容積土地買賣、公共設施保留道路用地買賣、公同共有土地買賣、共有人眾多整合買賣、預告登記土地排除、地籍總歸戶查詢
專營土地買賣區域:
士林社子島關渡平原新泰塭仔圳機場捷運A7二重疏洪道蘆洲北側八里台北港五股洲子洋五股新市鎮文山老泉里土城暫緩發展區北北桃公共設施保留地板橋江子翠重劃區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