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5日 星期一

◆土地重劃+買賣專業諮詢◆繼承土地抵繳遺產稅仍應辦理現值申報

繼承土地抵繳遺產稅仍應辦理現值申報

釋示函令標題
繼承土地抵繳遺產稅仍應辦理現值申報
釋示函令內容(如文號)
主旨:繼承人以繼承之土地抵繳遺產稅,將該土地移轉登記為國有,應否辦理現值申報及審核乙案,復如說明二。說明:二、依土地稅法第28條規定,因繼承而移轉土地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但因繼承取得之土地再移轉時,依同法第31條規定,則以繼承開始時該土地之公告現值為原規定地價。是以因繼承取得之土地抵繳遺產稅而移轉登記為國有時,自仍應辦理現值申報及審核。(財政部68/07/23台財稅第35071號函)
※著作權所有嚴禁複製轉載

專業諮詢服務內容:
土地買賣專業諮詢、重劃區土地買賣、土地重劃買賣、畸零土地買賣、日據繼承土地買賣、日據繼承土地登記、土地疑難雜症處理、土地繼承人查訪、土地困難案件辦理、地籍清理繼承人查找、自辦市地重劃諮詢、區段徵收範圍土地買賣、耕地三七五租約諮詢、可送出容積土地買賣、公共設施保留道路用地買賣、公同共有土地買賣、共有人眾多整合買賣、預告登記土地排除、地籍總歸戶查詢
專營土地買賣區域:
士林社子島關渡平原新泰塭仔圳機場捷運A7二重疏洪道蘆洲北側八里台北港五股洲子洋五股新市鎮文山老泉里土城暫緩發展區北北桃公共設施保留地板橋江子翠重劃區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