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9日 星期一

◆重劃土地買賣+土地買賣諮詢◆公司在籌備中購置不動產成立後為更名登記不課契稅

公司在籌備中購置不動產成立後為更名登記不課契稅

釋示函令標題
公司在籌備中購置不動產成立後為更名登記不課契稅
釋示函令內容
公司在籌備期間,以公司籌備處之資金購置不動產,並以公司籌備處名義報繳契稅及註明其為將來設立之公司所購置者,應註明其代表人;公司正式設立時,得依照土地登記規則第115條(編者註:現行規則第150條)規定辦理更名登記,不再課徵契稅。至於非以公司籌備處之資金購置不動產,或非用公司籌備處名義報繳契稅者,公司正式設立時,其產權移轉,仍應課徵契稅。(財政部72/09/08台財稅第36357號函)
※著作權所有嚴禁複製轉載

專業諮詢服務內容:
土地買賣專業諮詢、重劃區土地買賣、土地重劃買賣、畸零土地買賣、日據繼承土地買賣、日據繼承土地登記、土地疑難雜症處理、土地繼承人查訪、土地困難案件辦理、地籍清理繼承人查找、自辦市地重劃諮詢、區段徵收範圍土地買賣、耕地三七五租約諮詢、可送出容積土地買賣、公共設施保留道路用地買賣、公同共有土地買賣、共有人眾多整合買賣、預告登記土地排除、地籍總歸戶查詢
專營土地買賣區域:
士林社子島關渡平原新泰塭仔圳林口特定區A7牛角坡二重疏洪道二側蘆洲北側新開發特區台北港特定區五股洲子洋五股新市鎮文山老泉里土城暫緩發展區板橋江子翠重劃區板橋浮洲地區淡水新市鎮北北桃公共設施保留地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