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5日 星期四

◆土地買賣+疑難專業諮詢◆南科管理局購屋委外供處理園區廢棄物使用者無免稅之適用

南科管理局購屋委外供處理園區廢棄物使用者無免稅之適用

釋示函令標題
南科管理局購屋委外供處理園區廢棄物使用者無免稅之適用
釋示函令內容
依契稅條例第14條第1款規定,各級政府機關因公使用而取得之不動產,免徵契稅。但供營業用者,不適用之。本案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以中華民國名義,購回○○號房屋,係作為臺南科學工業園區資源再生中心使用,該資源再生中心為獨立運作單位,專供處理園區事業之廢棄物,並向園區事業收取規費或服務費,其歲入係供指定用途,納入特種基金預算,非屬公務預算,與南科管理局本身業務使用之辦公室確實有別。又該局取得房屋後,係採招商委外經營方式運作,核與上開規定不合,尚無免徵契稅之適用。(財政部93/01/15台財稅字第0920481041號函)
※著作權所有嚴禁複製轉載

專業諮詢服務內容:
土地買賣專業諮詢、重劃區土地買賣、土地重劃買賣、畸零土地買賣、日據繼承土地買賣、日據繼承土地登記、土地疑難雜症處理、土地繼承人查訪、土地困難案件辦理、地籍清理繼承人查找、自辦市地重劃諮詢、區段徵收範圍土地買賣、耕地三七五租約諮詢、可送出容積土地買賣、公共設施保留道路用地買賣、公同共有土地買賣、共有人眾多整合買賣、預告登記土地排除、地籍總歸戶查詢
專營土地買賣區域:
士林社子島關渡平原新泰塭仔圳林口特定區A7牛角坡二重疏洪道二側蘆洲北側新開發特區台北港特定區五股洲子洋五股新市鎮文山老泉里土城暫緩發展區板橋江子翠重劃區板橋浮洲地區淡水新市鎮北北桃公共設施保留地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