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變貴 無關奢侈稅
有殼族通常認為,房子越老,房屋稅越便宜,但這並非定律,有時今年的房屋稅會比去年貴;住宅改營業用、增建、違建、夾層屋、圍用騎樓等,都是造成房屋稅增加的主要原因。
部分民眾收到今年的房屋稅單,看到要繳的稅竟然比去年多,以為是政府即將開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奢侈稅)造成的,紛紛打電話到稅捐稽徵處。
財政部賦稅署澄清,今年的房屋稅如果增加,與奢侈稅完全無關,房屋稅是地方稅,地方稅捐稽徵機關每年都會根據實際情況認定課稅。
根據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彙整的經驗,造成房屋稅額變動,常見有4種情形:
一是房屋使用情形變更。例如原為住家用的房屋因設籍營業,稅捐稽徵處會將住家用稅率變更為最高的營業用稅率,同一年度不同稅率是按月分別課徵。
另一常見情況是房屋增建、改建或騎樓圍用,其中也包括違建,由於增加了房屋使用空間,應併入房屋計算面積課稅。
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處長許慈美說明,民眾常在房屋頂樓、1樓前後搭蓋建物;或將原有陽台外圍加建牆壁;或房屋內增建夾層,以增加房屋使用空間,依法都要核課房屋稅。
稅捐稽徵處提醒,在房屋建造完成或增建、改建完成之日起30天內,房屋所有人應主動向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否則一旦被查獲,除了要補稅,還會被罰。
去年剛買新成屋的屋主,也會發現今年的房屋稅增加,不過這是課稅月數不同造成的誤會。因為房屋稅是按月課徵,在去年年中買新建房屋,新建房屋的起課月數不足12個月,稅額自然比較低;今年收到的稅單,課稅月數為12個月,稅額也等額增加。
房屋稅高低還與「地段率」有關,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評定房屋地段率是根據房屋所在地的商業交通情形、房屋供給需求、不含地價的房屋買賣價格變動情形而調整。當街道地段率增減,房屋稅就會跟著上下變動。
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 2011/05/08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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