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住宅 配套與難題需慎思
-現代住宅專題之3
經建會規劃「現代住宅」,房仲業者認為立意雖佳,但需要配套措施,如果房價可以低到市價的6至7成,會有吸引力,不過,日後拆屋還地可能面臨的阻力,也應審慎評估。
房價居高不下,為了滿足一般民眾住屋需求,行政院經建會主委劉憶如表示,將推動「現代住宅」,以比較便宜的價格,出售70年房屋地上權給符合一定所得條件、本人及配偶名下均無房產者。
政治大學地政系特聘教授張金鶚說,經建會的方式接近用設定地上權方式推出便宜的住宅,但是設定地上權過去最常出現民眾因「有土斯有財」的觀念,在拿下設定地上權後,轉而透過各種方式希望政府釋出土地,包括找民代施壓、陳情抗議等,政府應該三思後行。
張金鶚建議,由於設定期達70年,其實不一定要賣,政府可以透過租的方式,畢竟政府資源也是有限,應該讓更多人受惠。
台灣房屋研究中心執行長邱太煊表示,設定地上權的房子,是一般房地產市價的6到7成,推出設定上權住宅的確有吸引力。
不過,邱太煊說,設定地上權方式因為價格便宜,可能吸引中下階層居多,一家老小都住在這裡,70年後政府要拆屋還地,這些人會願意嗎?這個問題可能是政府要考量的。
他也指出,現代住宅最快年底推動,蓋好可能是2、3年後的事情,現階段房價高居不下,2、3年後房價一旦下跌,政府增加供給量反而衝擊區域行情,這可能是政府需要未雨綢繆的部分。
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主任徐佳馨說,政府推動現代住宅必須有配套措施,避免投機行為,例如有人名下沒有房子,但買現代住宅來出租。另外,現代住宅如何分配,購屋門檻如何規範?政府必須做到公平,才能讓民眾心服口服。
她說,管理是住宅的靈魂,住宅管理沒有做好,將影響住宅的價值。以台北的管理費都在 1坪新台幣50元以上,如果現代住宅以低收入族群為主,未來是否願意付管理費都是問題。
徐佳馨說,民眾傳統觀點是有土斯有財,對設定地上權的接受度不高,如何讓民眾接受設定地上權,也是推動現代住宅時,政府要傷腦筋的地方。
中央社記者林沂鋒台北 2011/05/08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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