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4日 星期二

◆土地買賣專業諮詢◆都市更新會理事及監事被選舉人之年齡資格之認定疑義

都市更新會理事及監事被選舉人之年齡資格之認定疑義
內政部89.11.29台內營字第八九八五○八三號函
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擔任理事或候補理事...六、限制行為能力者」、「監事之資格、任期、補選、報酬及解任,準用理事之規定」、「滿二十歲為成年」、「滿七歲以上之未成年人有限制行為能力」,分別為都市更新團體設立管理及解散辦法第十五條第六款、第二十九條、民法第十二條及第十三條所明文;復查都市更新團體理事及監事之權責,依上開辦法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分別為代表都市更新會執行都市更新事業相關事宜,及監督理事會於執行上開事宜時是否妥適。準此,都市更新會理事及監事被選舉人之年齡資格,依上開條文規定意旨,應以具有完全行為能力者為宜。
※著作權所有嚴禁複製轉載

專業諮詢服務內容:
土地買賣專業諮詢、重劃區土地買賣、土地重劃區買賣、區段徵收範圍土地買賣、畸零土地買賣、日據繼承土地買賣、公共設施保留道路用地買賣、可送出容積土地買賣、日據繼承土地登記、公同共有土地買賣、共有人眾多整合土地買賣、土地疑難雜症處理、土地繼承人查訪、土地困難案件辦理、地籍清理繼承人專辦查找、自辦市地重劃業務諮詢、耕地三七五租約諮詢、預告登記土地排除、地籍總歸戶查詢、共有人死亡絕嗣土地買賣
專營土地買賣區域:
新泰塭仔圳新莊知識產業園區林口特定區A7牛角坡二重疏洪道二側蘆洲北側新開發特區八里台北港特定區士林社子島關渡平原五股洲子洋五股新市鎮土城暫緩發展區板橋江子翠重劃區板橋浮洲地區淡水新市鎮文山老泉里北投奇岩新社區北投士林科學園區 北北桃公共設施保留地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