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家錄:不動產若成本列帳 壽險會全倒
不動產價值認定各機關意見一覽
2013年IFRS上路後,新光金控副董事長吳家錄昨(2)日指出,公司投資性不動產,如果只能按成本列帳,「2年、4年後,台灣將不存在一家壽險公司」。
新光金控昨日與媒體進行端節餐敘,吳家錄就IFRS新制有感而發指出,不動產依成本列帳,增值時就不能反映增值利益,但相對的,有價證券的投資,卻以市價列帳,當市價低於成本時,就要認列損失。
他指出,就因為增值利益無法反映,損失卻是立即顯現,所以,新光人壽才會變成「不是賺錢」,新光人壽不動產的市價達新台幣1,740億元,扣除土增稅後,整體增值新台幣731億元,如果把增值利益算進來,「是大賺錢」。
吳家錄說,不只是新光,國泰人壽也一樣,這也是為什麼國泰、新光獲利排名都在後面,就是因為不動產增值利益沒有被計算出來。
他還說,新壽在不動產投資只有7、8%而已,還沒達到主管機關所設定,佔可運用資金的30%上限,就有700多億元增值利益,國泰人壽投資在不動產的資金,也差不多是7、8%,其潛在增值利益更達1,600億元,卻都無法在帳上顯現。
吳家錄說,有潛在利益的不動產無法在帳上顯現,但是,有價證券損失是立即提列,也就是說利多無法表現,利空卻不斷出現,股東與投資人怎麼可能會受得了,2年、4年後「台灣沒有一家壽險公司能存在」。
新光金副總經理徐順鋆補充,業者多表達希望2階段接軌,也就是明年首次適用,帳上不動產能以市價入帳,「續後評價」則以首次適用取得的成本表達,市價低於成本,差價認列在損益表,但若市價高於成本,增值利益在財報附註中表達。
工商時報 記者彭禎伶、譚淑珍/台北報導 2011-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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