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私立康橋雙語中小學擬於「新店頂城新鎮山坡地整體開發建築計畫」內國民小學用地興建計畫相關疑義乙案
內政部營建署96.8.20營署綜字第0962913542號函
一、「新店頂城新鎮山坡地整體開發建築計畫」係77年7月1日「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修正前,由貴府於77年8月5日77北府工建字第205124號函准予開發建築之案件,並未送經本部審查,先予敘明。
二、有關本案依貴府卷附76年3月4 日審查會第一次會議紀錄討論結果「24.學校開發方式將以提供土地由政府興辦為原則」,故貴府96年8月8日首揭函說明二:「...旨揭用地暫無學校之興建計畫,若上開學校用地本府無興闢學校之需要,可否由民間興闢之?」乙節,宜由貴府斟酌前開審查會議之原意,審酌行為時法令相關規定,本於權責卓處。至「若准由民間興闢,是否需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22條規定變更開發計畫」乙節,按前揭規則第22條第2項規定:「中華民國七十七年七月一日本規則修正生效前免經區域計畫擬定機關審議之山坡地開發許可案件,申請人變更開發計畫,區域計畫擬定機關得委由直轄市、縣 (市) 政府辦理審議許可。」,本案如涉及變更原貴府核准計畫,應依前開規定辦理。
※著作權所有嚴禁複製轉載
專業諮詢服務內容:
土地買賣專業諮詢、重劃區土地買賣、土地重劃區買賣、區段徵收範圍土地買賣、畸零土地買賣、日據繼承土地買賣、公共設施保留道路用地買賣、可送出容積土地買賣、日據繼承土地登記、公同共有土地買賣、共有人眾多整合土地買賣、土地疑難雜症處理、土地繼承人查訪、土地困難案件辦理、地籍清理繼承人專辦查找、自辦市地重劃業務諮詢、耕地三七五租約諮詢、預告登記土地排除、地籍總歸戶查詢、共有人死亡絕戶土地買賣
專營土地買賣區域:
新泰塭仔圳、新莊知識產業園區、林口特定區A7牛角坡站、二重疏洪道二側、蘆洲北側新開發特區、八里台北港特定區、士林社子島、關渡平原、五股洲子洋、五股新市鎮、土城暫緩發展區、板橋江子翠重劃區、板橋浮洲地區、淡水新市鎮、文山老泉里、北投奇岩新社區、北投士林科學園區、 北北桃公共設施保留地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