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實價登記 內政部扮推手
房地產交易價格登錄方式
為配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決議,內政部提出「平均地權條例」及「地政士法」修正案,不動產改採「實價登錄」,即將送行政院審查。
如果政院接受內政部版本,這將是房地產資訊透明化的重大改革,政府可以建立房地產交易價格的資料庫,打破業者哄抬的假資訊,保護消費者權益。
由於平均地權條例草案與先前已送立院審查的行政院版「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修正案24條之1「去識別化」、「區段化」登錄的方式不同,有所衝突,所以內政部在「平均地權條例」及「地政士法」修正案中特別說明,後續等立法院同時審查上述3個法案時,將把「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的相關條文內容修改為「實價登錄」,讓3法的法律條文一致。
大台北等特定地區房地產飆漲的部分原因來自業者以不實價格哄抬,讓消費者吃大虧,因此學者、民間團體要求資訊應透明化,立委陳節如賴士葆、吳育昇提出「平均地權條例」及「地政士法」修正案,採「實價登錄」,立法院內政委員會4月初審時,內政部長江宜樺在立委的追問下,正面回應表示「與內政部精神一致」。
當時內政委員會即做成決議,內政部、行政院要參考立法院的決議,提出「平均地權條例」及「地政士法」修正案,在本會期結束之前送立法院審查。
現行「平均地權條例」第47條,及「地政士法」規定,土地及建築物的所有權移轉時,要申報土地及房屋的「移轉現值」,亦即以「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登記。 內政部地政司在5月分邀集地政士公會、鑑價師公會及相關機關團體開會,提出甲案「實價登錄」及乙案「去識別化、區段化登錄」2個版本,結果大多數的業者都贊成甲案。地政司考慮到這和「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的「區段化、去識別化」登錄不同,於是把開會紀錄及2案併呈,送請江宜樺決定。
最後,江宜樺只選擇甲案,「以實際買賣的成交價格,詳細的地號或門牌號碼登錄」,送給行政院審查。唯立法院本會期將在今(14)日結束,所以這2個修正案勢必等下個會期才能送到立法院審查。
內政部表示,房地產資訊不應該被業者操縱,例如,奢侈稅6月1日上路,房仲業及建商都說,房地產已經回穩,奢侈稅對房地產影響有限,暗示消費者要趕快去買,此言是否為真?等上述法律修正案獲得立法院三讀通過,房地產的所有權移轉時,要做實價登錄,政府可以掌握正確的交易價格資訊,將可駁斥市場不實傳言。
工商時報 記者王信人/台北報導 2011-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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